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集团100万头生猪产业链养殖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
项目名称 |
******集团100万头生猪产业链养殖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建设1座6000头种猪场,2座15400头育肥场;本项目建设地点分为3个地块,中馆镇地块占地面积160亩、大港镇地块占地面积90.2亩、南峰镇地块占地面积68.97亩;本项目中馆镇地块环保投资为1000万元,大港镇地块环保投资为900万元,南峰镇地块环保投资为860万元,本项目总投资合计2760万元,占建设总投资20000万元的13.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废气 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状况,区域环境质量总体变化不大。 项目防护距离为割地块厂界以外50米;根据《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要求:新建养猪场边界与禁建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0m,因此,项目各地块场界设置500m的卫生防护区域,本项目各地块周围500m范围内无禁建区。因此,项目选址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二)废水 项目各地块废水主要有养殖废水、猪舍冲栏废水、水帘废水、粪便暂存间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各股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固液分离+厌氧反应+二级A/O+沉淀池+消毒,处理规模:2150t/d)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类”《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852-201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从严值后(中馆镇、大港镇属高效集约区,南峰镇地块属滨湖控制带),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 项目各地块建成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各地块有相应防渗设施,项目各地块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各地块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不大。 (六)土壤 项目各地块运营后周围影响区域土壤中特征污染物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其他用地标准及《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表4中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限值的严格要求。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工艺废气 项目各地块沼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 项目各地块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项目各地块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猪舍、无害化处理间、粪便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氨、硫化氢,通过控制饲料添加、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理猪舍粪污水、污水处理单元收集池、沼气池设置加盖、使用除臭剂等措施,粪便暂存间采用密闭、使用除臭剂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废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规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二)废水防治措施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的原则合理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各地块废水主要有养殖废水、猪舍冲栏废水、水帘废水、粪便暂存间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各股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固液分离+厌氧反应+二级A/O+沉淀池+消毒,处理规模:150t/d)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水作类”《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852-201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从严值后(中馆镇、大港镇属高效集约区,南峰镇地块属滨湖控制带),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猪只叫声、风机、泵等。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建吸声厂房,并采取减震、消音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各地块危险废物主要有病死猪、分娩物(仅中馆地块)、医疗废物。病死猪、分娩物经高温无害化处理后外售给有机肥公司;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各地块一般废物主要有猪粪、饲料残渣、沼渣、污泥、饲料包装袋、废脱硫剂、生活垃圾。猪粪、饲料残渣、沼渣、污泥暂存于粪便暂存间,外售给有机肥公司;饲料包装袋统一收集,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项目各地块养殖区、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企业应建立风险组织管理体系,并根据《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风险应急预案强调组织机构的应急能力,重点是组织救援响应协调机构的建立及要求,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各级响应程序是否能快速、安全、有效启动,对风险影响的快速、有效控制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