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发改审批字〔20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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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庐山抗战博物馆展陈出新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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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局)文化文物保护中心: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对庐山抗战博物馆展陈出新项目立项的报告》(庐文保字[202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庐山抗战博物馆展陈出新项目(项目代码:2501-360483-04-01-100121)。
二、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局)文化文物保护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庐山风景名胜区河西路505号。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面积1100平方米。在不改变陈展大纲的前提下对所有展墙进行重新设计,衬布、展版、图片、展柜进行更换,增加陈展实物。对展馆地面、顶部出新,合理布置光源,改善灯光照明。增设数字化设备,利用语音讲解、小程序、触摸屏、互动屏幕等提供更多的信息点供参观者选择和探索。按上级要求对庐山抗战博物馆展陈全面出新。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56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六、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标准要求,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并由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七、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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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2025年1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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