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有限公司高效水处理剂新材料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高效水处理剂新材料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化工集中区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6'8.810"、北纬29°48'58.030"。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属扩建工程,位于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化工集中区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5万吨液体硫酸铝、4万吨固体硫酸铝、40万吨液体聚氯化铝、15万吨固体聚氯化铝、8万吨液体聚合硫酸铁、2万吨氟钛酸钾及1万吨氟硼酸钾工程。项目聚氯化铝沉降设备依托现有,聚氯化铝反应、压滤、干燥及固体硫酸铝设备依托现有并部分新增,液体硫酸铝、液体聚合硫酸铁、氟钛酸钾及氟硼酸钾设备新增。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5万元,占总投资的3.5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 (一)废气 本项目正常排放情况下,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状况,区域环境质量总体变化不大。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1-3车间外50m、103车间外50m、104车间外50m、105车间外50m、106车间外50m******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二)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酸碱中和沉淀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三)噪声 项目建成投产后,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地下水 项目建成投产后,正常情况下建设项目有相应防渗设施,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进入地下水中,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不大。(六)土壤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运营期周围影响区域土壤中特征污染物累积量小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 二、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工艺废气 ①聚氯化铝:反应废气经水洗+二级碱洗(依托现有)处理,压滤废气经碱洗(依托现有)处理,干燥废气经水洗+碱洗(依托现有)处理,尾气一并经现有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固体硫酸铝:一次破碎粉尘经布袋(依托现有)收尘后,由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次破碎粉尘经布袋(新增)收尘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③液体硫酸铝:原料破碎粉尘经布袋(新增)收尘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工艺废气硫酸雾经水洗+碱洗(新增)处理、液体聚氯化铝反应及压滤废气氯化氢经水洗+二级碱洗(依托现有)处理后,由现有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④液体聚合硫酸铁:工艺废气硫酸雾经一级碱洗(新增)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⑤氟钛酸钾及氟硼酸钾:工艺废气氟化氢经水洗+二级碱洗(新增)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干燥粉尘经布袋(新增)收尘后,由18m高排气筒(DA009)排放。 ⑥储罐区氯化氢等废气经一级碱洗(依托现有)处理后,由现有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⑦原料库粉尘经布袋(依托现有)收尘后,由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项目废气经相应处理后,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中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无组织废气,主要采取提高工艺装备技术水平、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尽量减少原料、产品转移、输送的中间环节;加强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项目厂界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氟化物厂界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限值要求,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执行0.5mg/m3。 (二)废水防治措施 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分类”的原则合理设计、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地面清洗废水经酸碱中+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风机、泵等。在设备选型方面,尽量选用性能优良、低噪声设备;选用复合式消声器或阻性消声器,并加装隔声装置等。在厂区总图设计上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以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经水洗压滤后的压滤渣、水处理沉淀渣外售制砖等综合利用;原料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公司;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回用于生产,产品粉尘作为产品外卖;废机油、废矿物油桶、活性炭压滤渣、亚硝酸钠包装袋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厂区各生产装置、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设施布置按照污染物渗漏的可能性进行区分;污染防治区结合所处场地的天然基础层防渗性能以及场地地下水位埋深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以及泄/渗漏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采取高效合理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故障后立即停工整修,在厂区内及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大气沉降对土壤的影响。建立地下水土壤环境监测管理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六)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强化化学品从贮运、使用到生产各个环节的事故防范,原辅材料、产品、固废等物料应做到分类、分区存放。设置防渗排水沟。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液、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施的检查维护,配套足够的应急物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园区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
公众参与 情况 |
建设单位采用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