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我司拟采购一批包装水泥,现将项目情况及采购基本资料公示如下:
一、情况介绍
******有限公司各承建项目包装水泥采购项目。
(二)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车辆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二、采购要求:
(一)水泥规格型号为:PO42.5、PC42.5、M32.5。
(二)与最终中标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15000吨水泥供应合同,具体数量以项目实际供应的数量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妥善备货考虑周期,我司不承担因量的增减所产生的风险。
******有限公司相关部室及项目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必须无条件退场,且甲方视情节严重对乙方处以2000-5000元/次罚款。
(四)需保证产品合格并达到我方随机检测要求,如中标单位在后期供货过程中被我司或相关主管单位随机抽检发现材料不合格、质量不过关等情况,由此造成的返工、违约、不良影响等一切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如中标单位在后期供货过程中提供的材料以次充好,属中标单位违约,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本次招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出厂价、加工费、运杂费、管理费、装卸费、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中标方不得拒收招标方所发出的联系单、质量整改通知书等文件,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整改到位。
(七)严格响应邀标文件的进度工期时间、质量、安全、规范和操作规范等要求。服从招标方和监理的管理,有大局意识,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工期滞后、质量缺陷、安全意识淡薄、操作规程不严谨等,不按合同及邀标文件约定执行。每次处罚5千元~2万元不等。当月罚款费用从当月进度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有对中标方的处罚单,可不需要中标方认可。
(八)中标方如发生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中标方处以直接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每次500-10000元,中标方对此没有异议。
(九)交货时间:
1、达到验收标准,提供合格证、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并需通过需方所在地的质监站的检测;
2、根据招标方要求进行送样(如招标方需要送样的情况下)。
3、交货时间:按项目要求进行交货,供应商在接到送货通知后3天之内开始组织送货到指定地点,交货时应随货提供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证。
(十)运输方式、包装:
1.供方负责运输和卸车,需方卸车地点为:需方指定地点进行卸货。
2.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一概由中标方负责。
3.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包含车辆违章、交通事故等人为因素)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中标方须于24小时内通知需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4、材料包装由中标方负责不另计包装费,到场时包装需完好无破损,包装上标识材料品名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内容。
(十一)其他要求:
1.货物质保1年。
2.投标中标价为包装水泥等所有相关材料运到需方工地价格,含出厂价、加工费、运杂费、管理费、装卸费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价格5吨以上数量起配,低于5吨运费另行协商计算,以结算单为准。
3.调价方式:根据市场行情及产品信息价,以中标水泥品牌厂家书面通知调价函为准,需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确定最终结算价格。
4.乡镇供货价在最终中标价的基础上加10元/吨作为乡镇到场价。不属于乡镇范围的区域为:走马、竹坪、杭口、良塘、湘竹、赤江。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付款方式:
(1)中标方将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水泥运到招标方指定地点,数量以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为准,每月1号双方核对上月确认无误的供货数量,凭供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
(2)结算方式:按照供需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数量结算。
******银行保理、信用证等结算。
(4)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出厂价、加工费、运杂费、管理费、装卸费、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申请资格:
(一)供应商要求: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经销商。
(二)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五、报名文件组成:
(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品牌授权书(提供品牌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厂家及参与本次邀标供应商公章);
(三)法人参与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本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如因报名单位未留联系方式而导致的后果,均由报名单位自行负责)
(四)近三年两份承担类似供应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且提供该合同对应金额最少80%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需加盖公章,各参与单位按以上顺序将资料扫描成PDF格式并在公告期限截止前发送到邮箱,扫描资料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查验的,将视为报名资料不合格(邮箱账号:******)。
六、具体内容以我司最终贸易洽谈文件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至2025年3月6日下午16:00
联系人:******??? 冷
******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