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卤阻燃剂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卤阻燃剂项目 |
建设地点 |
项目用地位于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天虹大道1******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东经115°46'44.464",北纬29°06'15.618")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约22196.45m2,本次拟建项目不新建生产车间,利用现有101车间空闲厂房区域,建设年产5000吨无卤阻燃剂生产装置;本工程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对现有101车间内部进行重新布局,增加年产5000吨无卤阻燃剂生产线,保留含氟聚合物SF生产线,氟硅共聚物A-WD生产线;特种有机硅AM和SG-200A共用生产线;有机硅功能母料GT生产线,将现有的改性胶生产线布置于在建的102车间。 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占总投资5%。本项目生产采用三班八小时连续生产制度,年生产天数300天,工作时间7200小时。 企业现有劳动定员65人,本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从现有员工中进行调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1、地表水影响预测
根据环评报告预测,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更严格标准后,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杨柳津河,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间接排放)。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报告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长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叠加区域削减污染源、在建污染源及环境现状值后,污染物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噪声影响预测
从噪声预测叠加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闪蒸干燥废气、脱水缩合废气、表面处理废气、粉碎工序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与包装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微负压收集后,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中和反应废气、滤液蒸馏脱水冷凝不凝废气经管道收集后,一并经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气经处理后TVOC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表1中排放限值,其他因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容许排放速率分别满足颗粒物30mg/m3(1.5kg/h)、磷酸雾5.0mg/m3(0.55kg/h)。臭气浓度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满足1000(无量纲); ②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散发的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203储罐区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生产车间通风,生产中所涉及可挥发物料均用密闭储罐贮存,并采用泵输送物料,减少物料的挥发,生产中对输料泵、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更换,防止跑、冒、滴、漏及挥发,在厂区及罐区、生产车间周围进行绿化等措施,减缓生产车间及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等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 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TVO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019)表3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TSP能够满足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0.5mg/m3,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20(无量纲)。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浓度限值。
2、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无卤阻燃剂生产线产生的工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蒸汽冷凝水。本项目蒸汽冷凝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表1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的水质标准后,作为项目间接循环冷却水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可以回用于地面清洗用水。 企业拟在现有污水处理站增加一套MVR蒸发预处理设施,项目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无卤阻燃剂生产工艺产生的脱水缩合废水、滤液蒸馏脱水和水喷淋废水总磷浓度相对较高进入MVR系统蒸发结晶(新增)处理后,地面清洗水经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格栅池+收集池+反应1池+沉淀1池+调节池+反应2池+氧化池”)处理后,能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和园区接管标准与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更严格标准后,两股废水一并由厂区总排口混合后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最终排入杨柳津河。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降声等措施进行处理,并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林的吸声作用降噪,减小项目运行对外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滤布、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收集粉尘、废母液、MVR废蒸发结晶盐、废布袋等危险废物。
废滤布、废导热油、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矿物油、收集粉尘、废母液、MVR废蒸发结晶盐、废布袋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土壤及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的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公示和登报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反馈意见,说明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没有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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