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四家污水厂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江西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3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P2025-XS001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四家污水厂药剂采购项目
地址:吴都、洪坑、黄田里、太阳升污水处理厂
最高限价:¥******.25元(含税)(以实际产生量为准,包含装货、卸货费用、增值税13%的专用发票税率等一切费用)
交货方式及交货时间:送货到厂,按各厂的要求卸货到指定地点。具体到货时间与各厂协调,按各厂要求,分批次送货。送货的具体数量以协调为准,货品质量要满足招标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开标会开始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等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3日至2025年02月22日。
方式:将(1)法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并请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江西专区)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3月03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文化体育中心内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修水县义宁镇衙前大道凤凰商厦
联系方式:刘先生 ******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九江市修水县金碧世家13号楼
联系方式:孙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