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规定对“涟水县空港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涟水县空港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街道机场路东侧、清涟路南侧、致富路西侧、清水路北侧
项目内容:项目用地面积165亩,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尾水排放管道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全部建成后达到日处理13万吨。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成后,形成日处理污水4万吨处理规模,二期建成后,形成日处理污水9万吨处理规模。
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4万吨污水处理工程。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17-******
三、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target="_blank">******/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公示期间通过电话(0517-******)、普通邮件(******)的方式直接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五、公示时间
从2024年12月4日起,整个项目编制期。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